龍巖發現冊封琉球國王壽匾 佐證琉球乃中國屬國
●武平發現冊封琉球國王正使所制壽匾
●佐證琉球被日本竊取前是中國的屬國
導報訊 上個月,龍巖武平的石先生收藏了一塊壽匾額,該匾證明在清朝末年,清王朝依然保持著對琉球國王進行冊封的制度。
據史料記載,從明朝開始琉球就已成為我國的附屬國,琉球國王必須得到明清王朝正式冊封才能稱王,現在這一史實又添佐證。
近日,武平一批地方史學者,在武平一位石姓收藏家的館藏中,見到了這塊由福建首位清代狀元、道光十八年被任冊封琉球國之正使林鴻年贈送他人的祝壽匾額。
這塊鎦金祝壽匾額,長、寬、厚分別為229厘米、88厘米、6厘米,上款為“賜進士出身狀元及第翰林院修撰欽命琉球國正使賞戴花翎欽加正一品銜林鴻年為”,上書“眉齊杖國”四個大字,意為夫妻相敬如賓七十仍可拄杖于國,另加“七十壽 吳應節偕淑配林氏孺人立”,落款為“道光歲次巳亥十九年季秋旦”。
當地史學者認為,根據匾額內容可以判斷,該匾是林鴻年為吳應節及其夫人林氏七十大壽而贈。
該壽匾的主人石先生,上個月剛從別人手中得到。他介紹,這塊匾由福建仙游流出,輾轉于廣西、上海、江西等地,他當時是看中林鴻年這個福建首位清代狀元而買下的。
林鴻年出使琉球冊封新王的史實,再次在這塊匾額上得到佐證。武平地方史學者認為,該匾反映了1879年日本竊取琉球以前,晚清政府雖然積貧積弱,但仍保持對屬國琉球的國王進行冊封這一制度,佐證了琉球被日本竊取前仍是中國的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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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史志記載,福建閩侯人林鴻年(1804—1886年),字勿村,在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丙申年)中了狀元。
道光十八年(1838年),其奉旨為冊封琉球國王正使,賜一品服,代表清廷諭祭故王,冊封新王。在琉球160天,摒絕饋贈,禁止隨從人員攜貨勒售,拒絕接受琉球國送給使者的“宴金”。
林鴻年訪知該國人民生活困苦,還把清廷所發出使費節余錢240萬貫,悉數交與琉球國王進行賑恤,贏得琉球舉國上下的感戴。歸國后,著《使琉球錄》,記述此行的經過和見聞。
(通訊員 鐘茂富 記者 李貴榮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