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近日,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獲悉,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精神和全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部署要求,現決定在福州市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據悉,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從事民族分裂、宗教極端、暴力恐怖活動的組織;在征地、稅收、拆遷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上訪的等13項黑惡勢力被列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點和范圍。
凡是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2018年3月1日前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繼續為非作惡的,將依法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盡快投案自首。
福州公安提醒,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行動,檢舉揭發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踴躍提供線索。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最高金額15萬元人民幣的獎勵;政法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對舉報人及其家屬進行報復的,將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福州公安還公布了4種舉報方式: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員會(市掃黑辦)舉報電話(0591-83356464);中共福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舉報電話(0591-12388);福州市公安局舉報電話:110(24小時值守),電子郵箱:fzxz8dd@sina.com;福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舉報電話:0591-87611957(24小時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