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女被生母虐死調查:七八年時間無人救援
死亡,讓12歲的小妍終于被這個世界注意到。
而在活著的時候,她被親生母親虐待了七八年,沒得到救援。
從她位于廣州市一座居民樓的家到她就讀的小學,要下12層樓,穿過一小片院子,走過900米商鋪林立的路。
在這段她重復數年的旅程中,電梯里的鄰居可能看到她頭上有傷,門口的保安可能觀察到她走路恍惚,而當她走進教室,日復一日,老師可能會發現她與其他孩子不同——發育遲緩、沉默寡言、常常生病。
漫長的時光中,任何察覺異常的人都可能救出這個小女孩。
但她沒有得救。
同層鄰居“沒見過”,小區保安“沒聽說”,學校老師“沒掌握”。連她的父親,也稱“不知道”。
2013年4月27日,小妍被母親李美慧毆打后急性腹膜炎發作。第二天下午,她死在去往廣州市兒童醫院的路上。
近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并公開宣判:李美慧的行為構成虐待罪,考慮到其還有三個子女需要撫養,她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只是再也沒辦法得知小妍的想法了,雖然人們也從未真正關心過她的想法。
這個活著的時候被忽略的女孩,身后更是毫無痕跡。根據社工的觀察,不知從何時起,小妍曾居住的那間小屋,成了一間空屋——沒有遺物、照片,甚至連一件家具、一張紙片都沒有。二妹知道長姐不在了,卻從未提起。
“你搞錯了,沒有這個女兒,沒有這回事”
在小妍死去半年多以后,有人不想再提起這個名字,有人似乎從來就不曾認識她,有人則想徹底抹去她存在過的痕跡。
“居民信息不能對你們透露。”李美慧暫住地所在居委會的工作人員一邊厲聲說著,一邊迅速離開辦公室。
“我要開會……你去找我們領導。”小妍就讀小學的校長頭也不回地沖出校門。
“我從沒見過那家人。”小妍居住四年的樓房,同層和樓上樓下的鄰居們都說。
“死了小孩?沒聽說。”小區保安連連擺手,背過身去。
“除了找家長,學校還能做什么?”班主任說。眼下,全班沒有一個孩子知道同學的死訊,班主任沒說,因為“怕他們有心理陰影”。
在廣州鬧市區,小妍的父親陳某擁有一個銷售電子元件的“檔口”(攤位)。幾天前,面對記者,他圓睜著一雙遺傳給他每個孩子的大眼睛,手里不停地揉捏著一片卡紙,擠出微笑說:“你搞錯了,沒有這個女兒,沒有這回事?!比缓笏荛_顧客,小聲說道:“如果一定要問,我只能說,我還要做生意,還要吃飯。”
而小妍再也不能吃上一口飯了。
在班主任的印象中,她“弱小得讓人心疼”。12歲,130厘米高,25公斤重。法醫鑒定意見寫道:“長期營養不良,發育不良,體型矮小?!?/p>
在生前的大多數校園生活里,小妍總是一個人沉默地待著。她患有弱視,不愛接觸同學,最后一次參加數學考試,她的成績是20多分。
根據一位副校長的回憶,得知小妍出事后,班主任曾痛哭好幾天。她曾看到孩子身上有傷,并與家長聯系。但她不確定這些傷是誰造成的。在這位老師提供給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的證詞中,她表示:“在家里有無被家長虐待,我暫時沒有掌握到?!?/p>
而一起生活8年的父親也給出了自己的證詞:“從沒有發現傷痕,不知道有誰毆打、虐待她?!?/p>
根據警方得到的證詞,老師曾察覺到小妍長期“身體和表情不大好”。她不怎么說話,常常問也不答。即使在夏天,她也穿著長袖長褲。廣州氣候炎熱,這個小女孩的反季著裝卻未成為呼救信號。
死亡,讓小妍存在的痕跡,無法抹去。當這身長袖長褲最終被完全剝掉時,她已經躺在法醫的解剖臺上。她的四肢皮包骨頭,肚子卻腫大泛青。手臂上、大腿上,數個硬幣大小的新傷呈鮮紅潰爛狀,而全身則遍布大量舊疤痕,甚至包括下體。
頭發是小妍所受傷害最后的遮擋物。當它們被剃去時,青色頭皮上密布著白色疤痕,像一張網,箍緊女孩的頭顱。
這具傷痕累累的幼小尸體終于替小妍說出了她的遭遇——
根據法醫鑒定:“推斷身上損傷系生前長期、多次形成;枕部右側檢見一鈍性暴力作用所致的頭皮裂創,不足以致死;腹部發現有腹膜炎,腹腔檢見以局部腸系膜根部有組織出血,部分腸管有漿膜下出血,推測其腹部曾受鈍性暴力,但該暴力未造成腹腔臟器的嚴重損傷,不足以致死等;鑒定意見為系因嘔吐物阻塞呼吸道致窒息死亡?!?/p>
也就是說,小女孩是被自己的嘔吐物活活嗆死的。而她身上的傷痕,卻已經是七八年累積的結果。
時任廣州市兒童醫院急診科醫生的洪燕是小妍的搶救醫生。盡管她已經不太記得那天的細節,但仍在聽聞女孩的年齡時表示驚訝。
“無法將嗆入呼吸道的嘔吐物咳出,多見于小寶寶,大孩子很罕見。”這位女醫生有些困惑,她漸漸回想起來,“那個女孩確實很瘦小,看不出已經這么大了。”
這正是法院為李美慧定罪的原因,毆打雖不致死,但導致小妍嘔吐;長期虐待又造成她抵抗力下降、肌體應激反應能力低下——所以當嘔吐物進入呼吸道時,弱小的女孩根本無力求生,“符合虐待致人死亡的‘長期性、經常性并且死亡是長期受虐待的結果’的特點”。
“這個女兒與你生辰相克,不會帶弟弟來”
小妍是李美慧的大女兒,在她之后,李又生下兩女一男。一家六口租住在廣州市老城區的一座居民樓里。社工說,這家人的生活水平“中等偏上”。
三歲以前,小妍由鄉下的祖父祖母撫養。彼時,李美慧和丈夫在廣州做小生意,她忙著幫老公看“檔口”,沒時間照顧女兒。
“因為我沒親自帶她,所以她被爺爺奶奶慣壞了?!崩蠲阑鄯Q,大女兒從小就不聽話,為了教育女兒,她才動手打她。
在她的描述中,小妍倔強極了,不管自己下手多重,她不哭,不跑,不求饒,更不改錯。就像惡性循環,女兒越不吭聲,她打得越狠。
然而,這個看似是教育方法出了問題的“故事”在警方得到的證詞中,卻是另一個版本。在剛剛被抓捕審訊時,驚慌的李美慧曾交代:家婆(小妍祖母)對她說,這個女兒與你生辰相克,不會帶弟弟來(指生不出兒子),這是她虐待大女兒的最初原因。
據李美慧自己供述,在小妍6到10歲期間,也就是她接連又生下兩個女孩后,她對大女兒的虐待,逐漸升級。兩年前小兒子的出世也并未令她停手。她常常用牛角梳、烤盤夾子柄打大女兒的手肘、膝蓋、腰部和腳底,用指甲掐她的手臂、腋下、大腿和下體,一直掐到出血。
對于女兒嚴重的營養不良,她聲稱沒有在飲食上克扣過,但女兒常常說自己胃口不好,還偷偷把肉、菜倒掉。
在描述小妍時,李美慧的肢體動作很大。她總是先揮舞著手臂強調女兒有多么“不懂事”,然后又憤怒地別過臉,看著遠處。
“她把責任都推到孩子身上,自始至終都在為自己開脫?!痹摪附涋k檢察官說。這位檢察官也是位母親,接手案子時,簡直不敢相信。
她還記得第一次見到李美慧時,已被取保候審的李披著長發,踩著高跟鞋,情緒平靜。
在提審時,李美慧不住地擦眼角。檢察官以為她哭了,結果她以“令人難以置信的淡定”回答道,只是眼睛不太舒服。
2013年4月27日,這場持續了七八年的傷害走向一個本可以避免的慘烈結局。
根據李美慧的證詞,早上7點,小妍在廚房吃早餐。她似乎有些不舒服,對母親說沒胃口,并撒了一點粥在灶臺上。
李美慧又被激怒了:“你那么大人,吃飯都不會吃!”她責罵著女兒,并揮起右拳,在她肚子上大力擊打三下。
小女孩捂住肚子,皺著眉頭,沒有哭,也沒有說話。
而根據班主任的證詞,那天早上,她曾看到孩子手臂有潰爛傷疤,問她怎么弄傷的,她只是搖頭?!笆菑膯诬嚿纤は聛砹藛?”老師揣測,她點頭。中午放學時,再也無力支撐的小妍向老師求助:“我肚子痛,走不動了。”班主任打電話給李美慧。李抱著幼子前來接人,表情滿不在乎。班主任沒想到,她將再也無法見到這個病弱的小女孩。
據李美慧供述,回家后,腹痛和嘔吐糾纏了小妍整整24小時,而她總共給了女兒兩碗白粥,幾顆藥丸。父親28日早上出門前問過一句,便離開了。
4月28日中午,小妍倒在滿身、滿地的嘔吐物中。李美慧這才想到送她去醫院。
扶起女兒前,她曾試圖用手指掰開女兒的嘴巴,小妍咬住了母親的食指,很快又松開。
李美慧回憶,那短短的幾秒,她感覺到疼,因而印象深刻。
1小時后,從未得到任何救治的小妍終于進入廣州市兒童醫院急診室,搶救醫生洪燕發現,孩子的瞳孔已經放大,心電圖上,只剩一條直線。
“我要和爸爸媽媽生活在一起”
講述這一切時,李美慧顯得非常平靜。近7個月后,她剪短了頭發,新發型一絲不亂。西裝里面穿著印有鮮紅心形圖案的T恤,裹著緊腿褲,腳下依然踩著高跟鞋。
說起生活,這個祖籍潮汕地區的女人甚至露出驕傲的笑容,撫摸著懷里兩歲兒子的額頭?!拔壹移艑ξ液芎?,完全沒有怪我,前陣子回家時還給我錢花?!?/p>
她賭咒發誓,會對三個孩子好,事實上,根據公安和社工的調查,她也的確從未虐待過他們。
根據越秀區人民檢察院政工辦一位章姓檢察官介紹,“虐待”案屬于自訴案件,不告不理。也就是說,被害人只能自己到公安機關報案,或是到法院提起訟訴。除非性質惡劣,造成被害人死亡,否則檢察機關不能提起公訴。
一邊說著,這位曾擔任公訴人的女性一邊連連搖頭:“這么小的孩子,別說有能力去報案,連這個意識也不可能有?!彼治?,可能還有許多類似的情況,只是由于機制的問題沒有暴露出來。
她坦言即便是在教育體系中,這個環節也存在缺失。遇到孩子受傷、精神恍惚等異常情況,老師除了找家長,別無其他方法。她同時在小學擔任“法制副校長”,每到節假日前,她會為孩子們講授“法制教育課”,但她如今也在反思課程設置,只教孩子們防火防盜,遵紀守法,卻沒人想到告訴他們,當最親近的人對他們施以傷害時,他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聽說該案后,曾有別的部門同事專門打電話過來,詢問案件詳情。她從未看過尸檢照片,只是從同事那里聽說了四個字:觸目驚心。
為此,她對李美慧感到憤怒?!翱吹剿杂勺栽诘模允贾两K不懺悔,我就難受?!钡珡睦硇院凸ぷ鹘嵌瘸霭l,她又必須考慮“羈押的必要性”——“畢竟,她還有三個小孩需要撫養”。
“如果可以,我愿意死,換她活?!崩蠲阑墼诜ㄔ盒星跋z察官表示,僅僅過了幾分鐘,她又含著眼淚央求,“幫幫我吧,讓法院判輕一點?!?/p>
小妍永遠也不會想到,在她離開人世205天后,一個從未見過的叔叔將披上法袍,替她宣告對母親的懲罰。2013年11月20日,該案在越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李美慧因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考慮到她認罪較好,又有孩子需要照顧,適用緩刑四年。
如果緩刑期沒有再犯嚴重罪行,三年監禁將不被執行。李美慧對判決結果很滿意,當庭表示不會上訴。幾位旁聽的越秀區人大代表都對記者說,“判決是人性化的”。
畢竟,至少在旁人眼里,除了小妍外,三姐弟都健康活潑,得到格外偏愛。李美慧自己說,比起內向沉默,成績不好的小妍,老二愛唱愛跳,老三特別漂亮,至于兒子,“如果要我和他分開,我立刻就死”。
只有小妍沒有得到母親同等的愛,甚至連基本的醫療、飲食都沒有獲得。她從小患有弱視,在出事以前,左眼球已經萎縮。李美慧從未帶她就醫,只是“弄點眼藥水就好”。
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在意,她最留戀的人世光景是什么。她的母親說不出她有什么愛好,只知道她喜歡一個人坐在房間里,不吃飯,不說話,只是低頭折紙、團紙球。
但這個一無所有的姐姐愛著幾個弟妹,有時從學?;貋?,還給妹妹帶些小玩意兒。
當被問及在這段母女關系中,是否尚存一些溫情的回憶時,李美慧說起了數年前的一天,她曾問大女兒,要不要回老家去?小妍答,不要,我要和爸爸媽媽生活在一起。
她也許就此錯過了唯一的生機。
(徐一斐對本文亦有貢獻。文中小妍、李美慧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