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者稱河北曾模擬開審聶樹斌案 讓王書金翻供
南都記者 孫旭陽 馬云龍很多次被問起一個問題:你做為記者,介入聶樹斌案卻如此之深,不僅報道此事,還為雙方請律師,是否違反了中立客觀的原則,干涉司法?
在2014年12月底,這個問題顯得更加迫切。在最高法宣布聶案異地復查之后,馬云龍從常住的海南飛到石家莊,與聶樹斌親屬、代理律師和其他局中人一起商討下一步對策。12月20日晚,聶母張煥枝對委托代理律師人選的變更,也被認為受到了馬云龍的影響。
在聶案的最早報道中,馬云龍擬的標題是《一案兩兇,誰是真兇?》。馬云龍稱,其實在成稿那一刻,他就已經在心目中拿掉了標題中的問號。在聶案報道后半年多,馬云龍告別河南商報,但一直深入介入聶案。
“我其實不想站到前臺。”馬云龍說,去年12月12日晚,最高法指定聶案異地復查后,聶家人面對的形勢更加紛亂,張煥枝請求他趕快北上幫忙,他義不容辭。從另一方面看,只比張煥枝小一歲的馬云龍,也非常渴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自己首先報道的聶案能水落石出。
“總顧問”操刀報道
在河南商報上,王書金案最先的報道作者為楚揚,標題為《河北“摧花狂魔”滎陽落網》。楚揚是跑公安線的記者,這篇報道只有幾百字的篇幅,講述了王書金遭人舉報被抓獲的簡單情況。
這篇報道后一兩天,滎陽警方管宣傳的人到鄭州市區辦事,見到了楚揚,無意間說出了一樁心事:同城各家媒體前兩天報道的那個河北人,強奸6人殺4人的案情,可能無法確定。因為其中有一起強奸殺人案,河北警方反饋過來,說是兇手已經被槍斃了。
在報題會上,楚揚向馬云龍講了這個事情。馬云龍當時的身份是河南商報“總顧問”,負責采編全面業務。“我聽楚揚一說,就拍板必須做這個案子。什么是新聞,這才是新聞。”“大家很有激情,都想整一些有影響力的報道。”時任河南商報記者范友峰說。他與楚揚不一個部門,負責調查報道的采寫,馬云龍點名他去和楚揚一起到河北調查王書金案。
2005年1月18日,王書金落網后一天多,向滎陽警方交代了包括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強奸殺人案在內的多起強奸殺人案。楚揚和范友峰出發前,就看到了王書金的訊問筆錄。但在當時,這必須秘而不宣。
采訪共進行了兩輪,第一輪采寫的情況傳到后方后,馬云龍認為還不夠扎實,自己率隊又去了一趟河北,鎖定了更多證據。在2005年“3·15”前一天,馬云龍告訴屬下們,“我們今年打一個司法的假吧。”3月14日晚,馬云龍在簽版前告訴通聯編輯,向全國100多家報紙傳送此稿,并聲明“不要稿費”。
十年之后,馬云龍解釋說,當時的網絡和社交媒體遠沒有現在發達,如果河南商報貪圖于所謂“獨家報道”,此事很可能激不起太大風浪,便石沉大海。
3天找到張煥枝
范友峰和楚揚找到張煥枝,還頗費了一番周折。他們最先來到河北省廣平縣公安局,兩人見到副局長,也是王書金專案組組長鄭成月。“他個子不高,有點黑,說話不太客氣,比較直接,一看就是老刑偵,很不好打交道的那種人。”范友峰說。
鄭成月向范友峰證實,在他和其他專案組成員趕到滎陽后,馬上對王書金展開訊問,后者交代的情況與之前滎陽警方披露的差不多。范友峰提出想看訊問筆錄,被鄭成月拒絕。他又問王書金交代的石家莊郊外的那起疑案,受害人和作案人的地址信息,鄭成月也拒絕回答。
“鄭成月只告訴我那人大概姓聶,在石家莊西郊。”范友峰說,事后他才知道,鄭成月也在為這起疑案苦惱,正向石家莊方面要求調閱聶案卷宗。在他和楚揚之前,也有記者與鄭成月聯系,鄭也是只透露一點點信息。“老鄭后來跟我解釋,你們記者不能吃現成的,讓你們找個人都找不到,還做什么新聞?”
憑著“一個姓聶的強奸殺人被槍斃”的信息,范友峰和楚揚整整找了三天。“是附近一個村子的村干部幫我打電話問到的。”范友峰說,石家莊西郊當時頗為荒涼,他找人先是靠換乘不同出租車公司的車,再請求司機呼叫同事來查問。但3個公司的數百司機,沒有一個知道聶案。
下聶莊的村中央,有一棵據稱有500余年樹齡的大槐樹,范友峰對此印象深刻,就把這棵樹寫到了報道中,做為下聶莊的典型標記。在見到張煥枝之前,他先問到了一個鄰居,對方告訴這兩位河南記者,聶樹斌咋死的,“不能說”。總之,聶家情況很不好,聶樹斌的父親還偏癱。
張煥枝回憶初見范友峰時,她滿腹疑問,“他們啥都不明說,只是說幫助調查案子。我問,你們河南的記者調查這個干啥?他們也不回答。”
質問辯護人
在與記者見面的第二天晚上,張煥枝領著他們去拜訪聶樹斌當年的辯護人張景和。在石家莊市區的一片平房內,雙方不歡而散。
“我很快問出張景和是司法局的干部,并沒有律師證。”范友峰說,按照規定,法律工作者不能以律師名義收取代理費,更不能對當事人謊稱自己是律師。“這還是小事。他居然認為聶樹斌就是殺人兇手,他辯護的案子,沒有疑問。”
“我一聽生氣了,就質問他說,既然沒有疑問,你還辯護啥,還收人家聶家兩千塊律師費?”范友峰曾從事過職業籃球,一眼便看出張景和也是搞體育出身,后來的調查證明了他的這個判斷。
范友峰和張煥枝又向張景和要聶案的判決書,被告知已經在搬家時丟失。雙方接著又發生爭吵,范友峰質問為何在宣判后不給張煥枝判決書,張景和的回答是按照當時的法律,判決書只給律師,可以不給家屬。
在十年間,張煥枝連判決書都沒看過。在聽到范友峰的追問后,她也開始回想起兒子犯事后,自己對案情一無所知,到處詢問沒有結果的往事來。“我聽小范說得很有道理,我的權利被侵犯了我自己都不知道。”張煥枝說,自見了張景和之后,她越來越信任范友峰了。
第二天,按照范友峰的指點,張煥枝帶著女兒聶淑慧到石家莊中院,在檔案室內看到了聶樹斌的判決書,但只許看,不許復印。聶淑慧摘抄了基本案情,交給了范友峰。案情很簡單,連一張紙都沒寫滿。
翌日,聶淑慧到石家莊中院再想看到判決書,已經不可能了。而此時,范友峰正在尋找參與聶案偵查的警察焦惠廣,焦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強奸殺人案”發生時剛入警隊,還寫了關于此案的通訊報道。
“他在一個刑警中隊當隊長,對我們很是警惕。”范友峰和楚揚亮名身份后,很快聽到樓道的鐵門被關上,焦惠廣要去兩人的記者證,“實話實說,現在要查實你們的身份。”這次緊張的交涉,范友峰的唯一收獲,是獲悉有一篇《青紗帳迷案》的聶案報道。
范友峰和楚揚在檔案室內翻查了3天,終于在石家莊日報上找到了這篇報道。自此,采訪基本可以成型。
“包抄”式推動
馬云龍聽到前方匯報,北上石家莊進行二次核實時,就開始著手下一步的布局。他考慮的是,不能讓聶案在程序上失控脫軌,進而消失在公眾視野中。“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律師介入。”
在河北某媒體任職的一位朋友,向馬云龍推薦了律師李樹亭,李樹亭代理邯鄲楊東身和冀東監獄李久明的案子,都屬于“洗冤”的典型案件。2005年3月11日,張煥枝就開始與李樹亭聯系。3月14日,即河南商報《一案兩兇,誰是真兇?》刊發前一天,楚揚和張煥枝來到李樹亭的律所。在經過溝通后,楚揚向馬云龍電話匯報,確認李樹亭為合適人選。當晚,李樹亭接到張煥枝的預約電話。第二天上午,雙方簽訂了代理協議。
一個月后,李樹亭在中國政法大學的同學紀桂林,又向馬云龍推薦他的學生朱愛民,做為王書金的代理律師。范友峰帶著朱愛民趕到滎陽,說服了王書金的前女友馬某,讓其以王書金兒女監護人的身份,簽訂了代理協議。
2007年7月21日,經過馬云龍牽線的律師彭思源,也獲得了王書金女兒和馬某的授權委托。據知情人士透露,彭思源之所以受邀加入,是因為馬云龍需要律師在法庭上遞交申請,要求查閱聶樹斌案卷宗。如同戰場上的迂回戰術,最終都是為了包抄。馬云龍期望,利用王書金案“包抄”推動聶案。
一位接近馬云龍的知情者說,在十年間,為聶家維權的律師群體間并非沒有不和諧音,甚至聶家內部對一些問題都意見不一。然而,在眾議紛亂中,張煥枝對馬云龍最為信賴。
在馬云龍看來,張煥枝在媒體前總是表現出剛強的一面,但在推動無果的十年間,她也曾灰心喪氣,害怕自己看不到最終定局。“我勸她說,大姐,你咬咬牙吧。”馬云龍為張煥枝分析:你官司贏了,兒子也活不過來;你官司沒贏,以前你活在屈辱之中,低眉順眼,見人就躲,到處被歧視。現在你去法院,人們都不再把你當成強奸犯殺人犯的母親,而是受害者的母親,你應該堅持才對。
“介入”爭議
2013年6月23日晚,再過一天就是王書金案二審第二次開庭了。馬云龍突然在網上發出一篇《一場驚天丑劇就要上演,真兇王書金將全面翻供》的文章,透露河北省有關方面已威逼利誘王書金翻供。此文一發,輿論大嘩,而王書金最終也沒有翻供。
“我是真急眼了,做好了被抓的準備。”馬云龍說,他從河北政法系統內部獲悉,在這次開庭前一個月左右,在磁縣看守所內還舉行了一次模擬開庭,王書金“當庭”翻供。廣平縣公安局王書金案專案組有警察也被叫去旁聽,還被要求在記錄上簽名。
在馬云龍看來,這是聶案十年中,最兇險的一次。他遍尋故舊,實在找不到更合適的發聲者,只好自己站了出來。在聶案報道后,馬云龍和范友峰先后離開了河南商報。但至今,馬云龍在聶案中還是更多以記者身份出現。
馬云龍多次被問到,做為記者,如此深地介入,并鐵口直斷聶案為冤案,是否合適?“我是記者也是公民,我有我的是非判斷,幫助弱者是我的責任,我可以寫新聞幫他們,也可以用別的方式。”
他經常舉一個例子,反問與他隔好幾代的同行:一個記者遇到一個跳樓的人,他要是勸對方幾句,對方很可能就不再跳了。他是上前勸說,還是調好焦距,等著那人一躍而下,拍一張經典的照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