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被舉報通過中泰信托卷走10億
因與北大方正“互毆”不得不走到前臺的政泉控股實際控制人郭文貴,近日再被舉報通過中泰信托卷走融資資金10億元。據資料顯示, “中泰信托匯聚2號集合(查詢信托產品)”項目的融資方為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盤古” ),此信托計劃于2014年10月底成立,三期合計融資資金10億元,期限為兩年,利息的支付方式為 每半年支付一次(自然年),中泰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泰信托)通過北京恒天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來銷售此產品。信托投資人舉報稱,2015年6月20日為支付利息日,投資者沒有收到利息,之后一直和中泰信托與恒天財富要說法,他們給的答復是10個工作日內支付,7月初中泰信托告訴我們此項目處于異常狀態,利息不能正常支付。
隱憂早現
中泰信托的“中泰·匯聚 2 號集合(查詢信托產品)”推介說明書中表明,融資到的資金用于投資北京盤古持有的特定資產收益權, 該特定資產收益權基于北京盤古合法所有的估值 12.99 億元的盤古大觀項目下 18 套頂級豪宅公寓所產生, 北京盤古將上述所融資資金用于調整自身債務結構,主要為償還銀行借款。
信托計劃通過北京盤古支付特定資產收益以及到期回購特定資產收益權實現信托利益。信用增級措施為:北京盤古以其持有的另外24套公寓以及直接持有的18套公寓對信托計劃提供抵押擔保,北京盤古實際控制人郭文貴以及北京至尊文奇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文奇公司” ) 對北京盤古的回購義務提供無限連帶責任擔保。
據無界新聞了解,中泰信托自2014年下半年開始銷售“中泰·匯聚 2 號”產品,到2014年的10月底成立時,該產品已銷售完畢,并在當年的12月份支付了第一次利息。
但就在“中泰·匯聚 2 號”成立不久,北大[微博]方正和政泉控股的互撕大戰由政泉控股率先發難,而且不斷升級,一發不可收拾。隨后,政泉控股的實際控制人,即“中泰信托匯聚2號”擔保人郭文貴被方正集團披露,早在 “中泰·匯聚 2 號”成立之前的2013年12月份就被公安機關通緝,并滯留境外。隨后,媒體對這一情況也進行了報道。
無界新聞了解,政泉控股、北京盤古、文奇公司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均為郭文貴,且根據推介書,文奇公司截至 2013 年底,公司總資產 7.07 億元,所有者權益為 1.99 億元,負債 5.07 億元, 資產負債率71.71%。公司為北京盤古的母公司,本身并無實質性業務。也就是說,文奇公司并無能力承擔足夠的風險。
中泰信托匯聚2號產品說明書顯示,郭文貴除了控制北京盤古大觀項目,其名下還持有北京金泉廣場項目,以及被稱為“中原第一樓”的鄭州裕達國貿大廈等房產項目。
但12月16日,方正集團在官網上公布的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兩份民事裁定書掃描件顯示,方正產業控股和北大資源物業分別于11月26日向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裁定查封政泉控股名下金泉廣場C棟、D棟、E棟、F棟房屋及房屋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凍結財產價值約15億元人民幣(6.3875, -0.0080, -0.13%)(6.3955, 0.0000, 0.00%)。
此外,據政泉控股的公開聲明,早在2013年度,政泉控股配合李友等人,將公司評估總值約260億元(含盤古大觀項目)的資產進行抵押、質押,完成了向方正集團及其關聯公司的融資80億元的計劃。而雙方之所以翻臉,就是因為政泉擔心方正侵吞融資抵押的資產。
而方正集團人士在接受無界新聞記者電話采訪時也證實,政泉控股當時講是將其全部資產評估作價作為抵押物向方正集團及關聯公司融資,其中包括盤古大觀項目。
作為中泰信托抵押物的這42套公寓究竟在不在方正集團融資抵押物評估的260億元資產中間?8月18日,無界新聞記者就這一問題致電政泉控股公司,一位女士記下問題和記者的聯系方式后,表示將有專人與記者聯系,但是截至發稿,政泉方面尚未聯系記者。
而在2015年1月30日,盤古大觀一天內集中網簽了123套房(含公寓、商鋪、車庫),成交金額高達85.79億元。3月2日,又被騰訊報道,40套盤古大觀精裝公寓、38套寫字樓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上顯示“不可售”,以當時成交價計算,被鎖定的房源價值約138億元。“不可售”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開發商拿房子去抵押貸款,不允許出售;另一種指存在違規行為房屋處于被限制狀態。
信托產品資金融資公司實際控制人、擔保人同為一人,且早已跑路;擔保公司又不能足夠承擔風險;抵押物存在多重風險。“中泰·匯聚 2 號”胎生怪病。
對于上述郭文貴和北京盤古的質疑、中泰信托在運作“中泰·匯聚 2 號”前是否對融資方及抵押資產已做了詳盡的盡職調查等問題,中泰信托董事會辦公室總經理李穎和中泰信托董事會辦公室高級經理趙鳳英均表示自己不知情,需向公司了解情況。
確認違約
2015年6月20日為“中泰·匯聚 2 號”第二次的支付利息日。該信托產品的投資人舉報人稱,當日我們沒有收到利息,之后我們一直和中泰信托與恒天財富要說法,他們給的給的答復是10個工作日內支付,7月初中泰信托告訴我們此項目利息不能支付。
中泰信托董事會辦公室總經理李穎表示,對于“中泰·匯聚 2 號”項目的違約情況,中泰信托已對外發布公告。記者在其官網上找到了《中泰·匯聚2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息披露報告》稱,第一順位抵押權人則在11月5日到北京市朝陽區房管局辦理完畢42套公寓的抵押解除手續并已向北京市朝陽區國土局遞交了42套公寓對應的分攤國土解押材料,目前受托人已辦理完畢抵押物的第二順位抵押登記手續。
而中泰信托向無界新聞出具了一份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出具的證書顯示:2014年12月2日,中泰信托變更為前述42套公寓的土地他項權利人。
李穎表示:“手續變更完畢后,當這些抵押物需要變現處理時,具有優先受償權。”她說,這42套公寓的抵押率約三四折,便宜甩賣也能夠償還融資資金。
李穎和趙鳳英告訴無界新聞記者,北京盤古確實已經違約。中泰信托已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立案。
誰來埋單?
事實上,早在產品確認違約前的2014年11月10日《中國青年報》就曾經發布文章質疑郭文貴利用“中泰·匯聚 2 號” 騙取公眾資金。兩天后,中泰信托發布公告稱,“報道中涉及我司的內容與我司設立的“中泰·匯聚2 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計劃說明書內容嚴重不符,嚴重歪曲項目運行情況。”并稱“將采取相應法律措施”。
同時中泰信托還強調“我司本持“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原則,恪盡職守,履行受托人職責,維護投資者利益。”對此,上述信托投資人并不認可,他們談到:“中泰信托作為信托公司在項目成立之前有責任對項目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產生風險之后應立即重新評估風險并積極進行處置,但事實卻是此項目2014年10月成立,方正集團在網絡上披露盤古大觀老板郭文貴在2013年底就被通緝滯留海外,中泰信托的盡職調查和受托人職責形同虛設。”
信托投資人還表示,在媒體提示風險的情況下,中泰信托還發公告否認媒體質疑,全力運作“中泰·匯聚 2 號”,關系很曖昧。
另外,信托投資人還對盤古大觀的抵押財產真實性以及實際價值多少提出質疑,并要求中泰信托召開投資者大會,向全體投資者公開如實報告此事。
信托投資人稱,將媒體對政泉控股的報道聯系起來判斷,“中泰·匯聚 2 號”的抵押物涉及多重風險,想拿回投資款及收益的難度較高。
李穎說,“我們已去找融資人,看他們有沒有還款意愿和能力,融資人表示目前確實資金周轉不過來。如果走到抵押資產處置那一步,中泰信托在處置抵押物上還是有法律優勢的。”
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無界新聞采訪時談到,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應恪盡職守、勤勉盡責。本案中,從公開信息來看,中泰信托的確涉嫌違背管理職責、違反其受托義務,在這種情況下,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根據《信托法》第22條之規定起訴信托公司,要求其返還財產或者依法賠償。
對于“中泰·匯聚 2 號”善后工作,公司相關人士對無界新聞記者表示,還是準備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如果要中泰信托來墊付這10個億(注:不含利息),壓力不小,將會打破中泰信托的布局。 (應信托投資者要求,已隱去其真實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