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臺江區第三屆優秀人才選拔工作的通知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區戰略,激勵各類人才為全方位推動臺江高質量發展超越服務,根據《中共臺江區委辦公室、臺江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臺江區優秀人才選拔管理辦法>的通知》(臺委辦發〔2017〕8號)精神,擬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臺江區第三屆優秀人才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和對象
申報對象須在區屬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所得稅地方部分為臺江區財政收入的企業,下同)工作3年(含)以上或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含)以上合同,并符合科技領軍人才、企業領航人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現代服務業人才、衛生名醫人才、基礎教育名師人才、工藝名匠人才、文化名家人才、青年拔尖創新創業人才等選拔條件之一的。
已入選第一批“閩都英才”,第一屆、第二屆“臺江區優秀人才”,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原則上不列入臺江區第三屆優秀人才選拔對象。
二、選拔條件
區優秀人才推薦人選,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道德。同時,近三年的業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科技領軍人才,由區發改局負責選拔。申報人所在企業須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具有良好的預期成長性,在我區重點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處于領先地位;申報人須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開發的產品技術先進或服務模式創新,已有產品投放市場且有較強競爭力,并參與企業技術研發的團隊主要核心成員。
(二)企業領航人才,由區工信局負責選拔。申報人所在企業須為規模以上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其中,工業類企業近兩年年均工業總產值不低于9000萬元;信息軟件類企業近兩年年均銷售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申報人須擔任企業副總經理以上職務3年以上,且持有公司10%以上股權或上一年度年薪(稅前)20萬元以上(憑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和國際國內市場,具有較強的開拓能力和現代經營管理能力,企業區級納稅貢獻在同行業中處于前列或受市級以上表彰的優秀企業家。
(三)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由區民政局負責選拔。申報人須具備社會工作師資格,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助老養老、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社區建設、物業管理、醫療衛生、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正等社會服務領域工作3年以上,個人受市級以上表彰的社會工作人員。
(四)現代服務業人才,由區商務局負責選拔。主要面向我區電子商務、新零售、物流產業、供應鏈體系、總部經濟、現代金融、旅游會展、軟件文創、外貿發展、律政事務、會計鑒證等涵蓋現代服務業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技術和管理人才。申報人所在企業須為創辦3年以上的限上商貿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以及現代金融、外貿發展等獨立法人的服務業企業,企業年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或年納稅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申報人須擔任服務業企業關鍵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負責人,在產品開發、技術攻關或經營管理方面創新能力突出,技術技藝高超,取得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五)衛生名醫人才,由區衛健局負責選拔。申報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在醫療衛生領域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學術造詣和豐富工作經驗,近三年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或在疫情防控、重大疾病防控、普及健康知識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熟悉本學科專業領域國內外新進展、新技術,研究成果較突出,在區域同學科、同專業處于領先地位、獲得業內同行認可的專業人才。
(六)基礎教育名師人才,由區教育局負責選拔。申報人須獲得“特級教師”“省教學名師”“省名校長”“省學科帶頭人”“市優秀人才”“市名師工作室領銜名師”“區名師工作室領銜名師”榮譽稱號之一,或獲福建省教師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信息化教學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的教師,且具備副高級職稱及以上、近三年內完成一項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所屬教育教學研究機構確定的研究課題,并在市級以上開設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一次以上的在職教育教學工作者。
(七)工藝名匠人才,由區人社局負責選拔。申報人須為具有精湛的工藝和高超的生產技術,個人職業技能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國家級技術能手”市級以上“首席高級技師”“優秀高技能人才”榮譽稱號之一或在市各類技能大賽中取得前三名的技術人才(被直接認定為技師及以上職稱優先)。
(八)文化名家人才,由區委宣傳部負責選拔。申報人須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水平,在文學藝術創作、文化遺產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舞臺藝術、創意設計、公共文化服務、社科理論等領域取得突出成績,獲得市級及以上行業協會獎項或榮譽稱號,創研成果在業界具有較大影響力,為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和推動臺江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貢獻的優秀人才。
(九)青年拔尖創新創業人才,由團區委負責選拔。申報人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按創新人才和創業人才分別選拔。青年拔尖創新人才須具有優秀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潛能,主持區級以上科技項目或社科項目、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在本專業領域內公認的重要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過1篇以上學術論文,或系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或出版過有重要科研價值、技術價值或社會影響的著作;青年拔尖創業人才須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東(股權不低于30%),創業項目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初步實現成果產業化,產品和技術處于全市或全區同行業領先水平,近三年年銷售收入和產值利稅持續增長。
(十)其他符合條件的人選。
三、推薦程序和要求
(一)區優秀人才選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辦法進行,由個人自薦、組織推薦、學術團體或同行專家舉薦等方式,經所在單位審核后,按隸屬關系分別向街道或園區報送。
(二)各街道、園區將推薦人選集體研究后報相關人才行業主管區直部門。由區直部門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業績評估,經集體研究后形成推薦意見報送區人社局。
(三)區人社局對推薦人選進行審核把關和認真篩選后,提出區優秀人才初步人選報區委人才辦。
(四)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對初步人選進行復核,提出區優秀人才建議人選,并經考察公示后,按程序確定區優秀人才人選。
四、上報時間和材料
申報人于2020年9月25日前將《臺江區優秀人才推薦表》《臺江區優秀人才推薦人選情況一覽表》及相關獲獎證明等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報送所屬街道(園區)。
各街道(園區)將申報人選分類匯總后,于2020年9月底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各類人才行業主管區直部門。
行業主管區直部門對申報人選進行資格審查、業績評估,經集體研究后于2020年10月上旬前將推薦意見及申報材料報區人社局。
聯系方式:83267255 臺江區人社局人才科
電子郵箱:tjqrsrc@163.com
臺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臺江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