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論“事實判斷”失真的表現與應對
文/李 舒
作為表達觀點的新聞體裁,人們更關心新聞評論提供了什么有價值、有啟發的認識,因而評論作者往往在價值判斷上更下工夫,努力探求事實背后更為本質的規律性認識。然而近年來,由于事實判斷缺失或失誤導致價值判斷出現偏離的情況屢屢出現,給新聞評論發揮社會功能帶來不小的負面影響。
事實判斷失真的表現
概括說來,新聞評論中事實判斷失真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不加判別,事實把關缺位
當前,在媒體刊發的新聞評論中“時評”占很大比重,“時評”多將經過媒體報道的新聞事件或社會現象作為評論的由頭。對于評論作者來說,新聞報道提供的是“二手”甚至“三手”的事實,必須進行二次把關。如果評論者不加鑒別,就會讓那些越過記者把關的虛假信息進入評論,其后果就是使評論成為毫無意義的“偽命題”。
虛假信息之所以能輕松越過“把關”,往往與貌似權威的信息來源和專業性的內容不無關系。2011年8月12日,兩家專業會計網站發布了所謂的“《關于修訂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7號公告)”(下簡稱“47號文”)。8月13日,南方某報刊發了《9月起年終獎計稅方法調整 避免獎金越多所得越少》,對47號文進行了詳盡解讀。媒體報道引發廣泛評論,占主流的觀點是為這一“減負”措施叫好。8月15日,國稅總局發文辟謠,稱有人盜用了國家稅務總局的名義對外發布了47號文并作解讀,嚴重誤導了納稅人。在權威的信息來源(國稅總局和主流媒體)面前,正是由于評論作者辨真偽意識的淡薄,導致了“偽評論”的產生,而這些“偽評論”又進一步助長了假新聞的傳播。
評論作者必須習慣于質疑,要對評論對象進行嚴謹、細致的事實判斷,特別是要對新聞報道提供的事實進行二次把關,只有去偽存真,價值判斷才能有可靠的邏輯起點和推理依據。
迎合“成見”,臆測代替事實
在進行事實判斷時,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提出社會生活中確實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排除任何主觀臆斷。不可否認,在現實中確實存在著種種問題、矛盾,一些問題、矛盾還具有普遍性。這些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影響著社會認知,使人們在認識上形成了某種慣性(比如說起“富二代”就容易作出負面的聯想,等等),一些習慣性認識并不符合客觀實際,但評論作者卻難免受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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