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工商局強化“臨保期”食品安全監管
為確保上市食品質量安全,讓廣大市民買的放心、吃的安心,目前臺江區工商局針對市場臨近保質期食品上市銷售存在不規范、不及時下架等問題,嚴格實行強化監督管理,以“四定”措施,全面規范“臨保期”食品有效管理監督,其主要措施:一是確定臨近保質期食品標準。根據食品保質期不同,參考行業慣例及臨近保質期食品經營單位的做法,結合轄區食品市場實際,制定了《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明確了不同保質期食品的臨近保質期期限;二是引導設“臨保期”食品定點專區銷售。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落實人員配備,對特殊貯存要求的食品,統一標貼“臨近保質期”標簽,對相關食品進行特別標注,并提醒消費者購買后盡快食用。三是定期檢查上架銷售食品。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日查制”,每天對臨近保質期食品進行自查,對發型的已到期獲過期食品,應該立即下架。同時,建立過期食品退市制度,設立退市記錄臺賬,如實記錄過期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退市時間和方式等內容。四是定向監督指導。與食品經營戶簽訂《過期食品退市承諾書》,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的巡查監管力度,加大對過期食品的監管,防止過期食品二次上架銷售,對擅自篡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過期食品改換包裝等違法行為將依據國家《食品安全法》依法予以從嚴、從重查處,堅決杜絕過期食品違法行為。
目前,轄區內78家經營戶已設立臨過期食品銷售專區,區工商局共就臨近保質期問題約談食品經營者20余次,發放《責令改正通知書》47份。
目前,轄區內78家經營戶已設立臨過期食品銷售專區,區工商局共就臨近保質期問題約談食品經營者20余次,發放《責令改正通知書》4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