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做群眾工作能力
群眾工作既是黨和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更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作。作為直接面對群眾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以下簡稱“法警”)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眾工作者,執法過程中,要自覺端正出發點、摸清結合點、找準切入點、把握融合點,創新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做群眾工作能力,將問題解決在一線,矛盾化解在源頭,確保庭審的順利進行和審判機關安全無事故。
一、摸清結合點,把握做群眾工作的特點與規律
當前,大量矛盾糾紛以案件的形式涌入法院,且逐年呈上升的態勢,法警保障庭審安全、維護審判機關和信訪秩序的任務日益繁重。因此,法警要摸清結合點,把握規律特點,著力提高做群眾工作的本領。
(一)群眾工作難度明顯加大。當前,社會轉型時期產生的矛盾糾紛、利益沖突更集中、更迅速、更激烈地反映到司法領域中來。法院既是定紛止爭、化解矛盾的場所,也是矛盾激化、沖突和危險聚集的地點。一方面,矛盾沖突群體化,涉訴信訪聚合化和組織化傾向明顯增強,當事人之間互通信息,共同對人民法院施加壓力,化解難度增大;另一方面,行為方式激烈化,表現為當事人訴求表達方式日益激烈,非理性方式明顯增多,一些當事人采取纏訪、鬧訪、越級訪等方式表達利益訴求,甚至采取圍堵、沖擊法院機關以及行兇、自殺、自焚、自殘等極端的方式,試圖逼迫法院做出有利自己的判決。
(二)群眾工作環境日益復雜。有的當事人利用網絡輿情受眾廣、成本低、擴散快的特點,借用特定事件造謠生事,雇傭水軍炒作,借助網絡輿論給人民法院施壓、謀求不當利益訴求,一些娛樂化的媒體不適當的轉載、跟進報道和評論,經過互聯網的迅捷傳播、快速擴散、任意放大,對法院公正審理案件造成壓力,對司法公信力造成損害,也給法警公正執法帶來沖擊和影響。
(三)做群眾工作能力不足。當前,少數法警存在不愿做、不善做、不會做群眾工作的現象,這其中既有態度和作風方面的問題,也有素質不高、能力不足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有的同志衙門作風、特權思想作崇,逞威風、耍霸道;有的同志不敢做群眾工作,怕惹事上身,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少做的就少做,能不做的就不做;有的同志敷衍了事、推責諉過,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有的同志對群眾缺乏感情,工作作風簡單粗暴,沒有耐心傾聽群眾訴求,動輒給群眾臉色看、發脾氣,引發群眾對法院工作的不滿。
二、找準切入點,掌握做群眾工作的方法和本領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法警要找準切入點,積極探索做好群眾工作的有效途徑和辦法,提高聯系群眾、服務群眾、贏得群眾的本領。
(一)提高做群眾工作能力。主要是要提高四種能力:1、傾聽能力。一線執勤的法警要主動與當事人交流互動,把群眾的事當做自己的事,把群眾的小事當做大事,用群眾認同的態度傾聽訴求、耐心當好聽眾,傾聽當事人“嘮叨”,從中聽出弦外之音,聽明真實訴求,探準內心要求。2、溝通能力。要視群眾為親人,既說法律語言,又說群眾語言,用群眾的語言釋法析理,做到“朋友式交往接近、平等式相互交流、協商式化解矛盾、親人式關心照顧”,使群眾訴求表達更加順暢,參與訴訟更加便捷,矛盾化解更加公正、高效、節約、經濟。3、說理能力。來法院申訴大都是普遍百姓,這更需要直面群眾的法警熟悉黨和國家政策,熟諳法律法規,以法釋理中融入政治考量,運用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向當事人闡析法律法規,既解決當事人的“法結”,又解開當事人的“心結”,讓當事人自覺支持法警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的判決。4、疏導能力。面對情緒激動的群眾,以采取恰當的溝通方式,疏導并用,“疏”就是幫當事人及時聯系所需法官,必要時可幫助當事人傳送個人訴求書信;“導”就是讓當事人把埋藏在心底的話講出來,靈活運用法律知識、人情世故和說明技巧,擺事實、講道理,循循善誘,化干戈為玉帛,消除當事人的對立和隔閡心理。
(二)掌握基本工作套路。一是及時發現問題。通過交流了解當事人基本情況、基本訴求,知道當事人想什么,有什么思想疾瘩,有什么困難需要解決;對重點當事人要悉心觀察細微變化,從說話口氣、臉色表情、怪異舉止等細微變化中覺察端倪,尋找征兆,摸準當事人的思想脈搏,做到早預測、早發現,取得工作的主動權。二是切實弄清情況。一方面通過相關庭室了解當事人的訴求和表現,弄清主要問題的來龍去脈,另一方面要認真分析判斷,對當事人不同時節可能引發的行為、導致的后果、造成的影響歸納綜合,制定應對預案。三是正確解決矛盾。勸導過程中,講清道理,以理服人,防止升級矛盾;善于掌握時機和火候,找準思想工作的切入點,對情緒激動的群眾先采取“冷處理”,不正面沖突,到其冷靜時再進行勸導;對偏執的上訪人要耐心勸導,細雨潤物。對群眾合理的要求,能夠解決的當場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做好解釋工作;對故意鬧訪的,依法制止,果斷處置。
(三)善用媒體平臺。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把“腳板走訪”、“視頻對話”與“網絡交流”有機結合起來,通過網站、政務微博、民生微信展示法警熱情服務、用心服務、文明服務的良好形象,弘揚主旋律、發出好聲音、傳遞正能量,把社會情緒引入理智、平和、建設性的軌道。搭建聯系群眾、體察民情、回應民意的新平臺,及時回應群眾的關切,澄清真相,以案說法,釋法析理,消除疑惑,以正視聽,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把握融合點,提高服務審判的執法能力
百姓進法院,爭的就是理。處在群眾工作第一線的法警在把握融合點,做好群眾思想勸導、矛盾化解、隔閡消除工作,提高服務審判的執法能力。
(一)把道理講實。最有說服力的是事實,最能打動人的是實話。遇到圍堵、沖擊法院的群體性事件,值班、值庭的法警要迅速采取措施制止并報告帶班領導或警隊領導,及時做好集訪人員穩控、疏導和化解工作,控制事態的同時,還要占領輿論的制高點,把“大”道理講小,把“遠”道理講近,把“虛”道理講實,把危害講透,把后果講足,把影響講明。群眾聽得懂、聽得順、樂意聽,從中得到警示、警醒、啟迪和教育,促使鬧訪群眾認清自己的錯誤,反思言行,停止過激行為。
(二)把感情拉近。遇到鬧訪和老上訪戶,要從“一把椅子、一張笑臉、一杯熱茶、一句問候”等細節入手,始終做到主動、熱情、周到,耐心細致地傾聽、深入淺出地釋理,說老百姓能夠認同的情理,講老百姓能夠接受的法理,讓老百姓聽得進、記得住、能理解,讓群眾感受到法院的溫暖、感覺到法警的可親、可敬,促使當事人拉不開臉鬧訪;遇到情緒激動的當事人、被告人家屬、信訪人員,積極做好疏導和勸解工作,對不明真相的群眾,最大限度地保持克制,防止矛盾激化。
(三)把隔閡消除。庭審過程中,出現哄鬧法庭、侮辱謾罵、圍攻威脅、毆打法官、當事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情況,法警要邊隔離邊做化解工作,把執法的過程變成思想疏導的過程,變成理順情緒的過程,引導當事人雙方緩解對方情緒,引導被告人主動勸導家屬遵守庭審紀律,平息矛盾糾紛,控制事態升級,維護法院正常秩序;當被群眾誤解、釋理不順、執法被阻或暴力抗法的時候,應沉著應對,穩住局勢。對因民事、經濟交往引發的利益矛盾糾紛,引導當事人通過正當法律程序表達訴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權益,促進雙方當事人服判息訴。
作者:臺江區人民法院 吳建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