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創新調解方式持續擴大法律服務覆蓋面
1、規范建設基層維穩工作隊、維穩信息員、輿情引導員“三支隊伍”,提升街道、社區調處化解矛盾糾紛能力。2、設立物業糾紛法律服務中心,建立法院與房管部門、基層組織以及民調組織的調解資源共享機制。3、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多元調處中心,增設行政調解工作室、交通巡回法庭、交通事故理賠服務點、法律援助點等多位一體的服務平臺。4、設立醫患糾紛調解處置中心和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健全醫患糾紛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指導并參與調解各類醫患糾紛。5、設立法官工作室、檢察官工作室,形成網格化、區域化的法官、檢察官進街道、進社區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