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優化流程 臺江區分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
實施自上而下的行政審批改革與機構改革工作密切相關,其改革重心是,加大簡政放權、清理審批事項、壓縮服務時限、優化辦事流程。我區從2012年至2015年分三步走推進行政審批改革。
一是我區于2012年6月—2013年6月參與全國依托電子政務平臺開展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改革試點建設(省內縣(市、區)級試點單位4個,福州市唯一)。依據國家試點規范的職權標準,從原有420多項行政審批職權清理壓縮至237項,其中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壓縮至108項,當年實施審批辦理時限總體壓縮至法定時限的60%以內。我區參與全國縣(市、區)試點工作通過了國家和省級試點改革驗收,獲全國104個縣(市、區)改革試點第19名,省內4個縣(市、區)改革試點第1名。
二是2013年—2014年,依據福州市全面推進簡政放權、擴權強區(縣、市)工作部署,對接市下放職權59項,對區建設、房管、民政、環保等12個相關部門職責實施調整,當年度全區行政審批辦理時限總體壓縮至法定時限的35%以內。2014年臺江區再獲全國縣(市、區)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改革試點延伸建設工作優異成績,即獲2014年全國試點縣(市、區)政府(政務)透明度績效評估得分排名并列第四名,在2014年(11月28日)“中國智慧政府發展年會”上公布評選結果,受到省、市肯定。
三是2015年,依據市再次清理下放66項行政職權,我區再次對接。其中,35項屬區直部門職權對接,16項屬公安、國土、消防等區內垂管部門職權對接,15項無相應職能部門對接(農、林、水等)。我區已請示市里,采取了職能相近部門承接并增加其工作職能做法。至目前,我區職權梳理(含職權取消、轉移、整合、保留等梳理工作)正與全區行政機構改革同步進行,按照職權法定、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要求,梳理出21個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共68項,減少許可審批項目48.48%。在全面完成區級行政機構改革之后,我區將編制全區行政職權規范性文件,此項工作擬在今年第三季度完成。今年來,我區進一步簡化行政許可審批流程,已改進為“3+1”模式(收件初審、復核、辦結+技術審查或現場查勘),非行政許可公共服務流程已改為“2+1”模式(收件審核、審批辦結+技術審查或現場查勘),壓縮審批辦理時限總體已控制在法定時限的30%以內,并強化了公共服務等其他行政職權馬上就辦的“即辦件”辦理效率,2015年1—5月,區行政服務中心即辦件占辦件總量85.5%,超過省、市規定的當日辦結的70%達標率,區效能投訴中心即辦件為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