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江:嚴明紀律 確保清明節“清明”
清明節即將來臨,為嚴明紀律,倡導風清氣正的良好風尚、樹立文明節儉的祭掃新風,日前,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紀委、監察局下發《關于嚴格紀律規定廉潔過好清明節的通知》,重申紀律要求,部署節日期間監督檢查工作。
通知要求,清明節期間嚴禁使用公車、公款、公物參與私人祭掃活動;嚴禁借祭掃之機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的款物;嚴禁在祭掃中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嚴禁利用工作時間進行祭掃;嚴禁在祭掃中毀壞國有、集體和他人財物;嚴禁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
通知強調,全區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鐘,教育、引導廣大干部職工,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帶頭遵守有關規定,嚴格自律、移風易俗、文明祭掃。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進行明察暗訪,公布舉報電話,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的作用。對違反紀律要求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