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江區每批公示違建均按規定拆除完畢
11月5日,根據省、市治違辦統一部署,臺江區治違辦在市級媒體《福州晚報》上公布了臺江區“兩違”綜合整治專項行動11月份20處限期拆除違建名單。這20處違建總面積達658.3平方米,責令整改期限已滿,臺江區要求當事人在7日內自行拆除違法建設。若當事人逾期不拆除,臺江區將依法組織予以強制拆除。
自3月“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按照省、市統一部署, 臺江區治違辦已公示了15批共計220處違法建設。其中,臺江區第一批(三月)、第二批(四月)、第三批(五月)媒體公布拆除對象的拆除任務均已全部拆除完畢。“百日攻堅”行動期間的10批100處媒體公布拆除對象的拆除任務已全部順利完成,9月份媒體公示的20處拆除對象也已全部拆除完畢。每批公示違建均在公示一個月的規定時間內拆除完畢。
截止11月5日,臺江區10月20日臺江區治違辦在《福州晚報》上公布10月份媒體公示的20處違法建設的拆除工作也全部完成。11月份20處媒體公示的限期拆除違建的拆除工作各街治違辦也已開始著手準備。區治違辦將督促各街治違辦落實責任,依法依規,在規定時間內對公示違建予以拆除,確保治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