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臺江義洲派出所民警巡邏到寧化支路一帶,發現一輛“摩托車”違反禁令標志,便上前糾違。民警發現車主朱某的行駛證記載的車型與眼前的不一致,原來眼前的“摩托車”是一輛助力車。
朱某說,幾年前他的摩托車因車禍損壞,后來買了一輛助力車,于是將摩托車牌套上去使用。目前,助力車已被暫扣,朱某因使用其他車輛號牌被罰款2000元、扣12分,因違反禁令標志被罰款150元、扣3分,在一個記分周期累計扣分達12分,因而扣留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