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效能督查 每月警告通報
福州市重大項目“抓征遷、促落實”百日攻堅行動考核評比辦法日前出臺,對考核評比對象、評比內容、評分辦法等作出明確規定。
各縣市區、高新區和市直百日攻堅行動項目責任單位是本次考核評比的對象,考核評比內容為百日攻堅行動項目目標任務的實施、推動、落實情況。
根據考核評比辦法,將按照百日攻堅行動項目建設推進情況進行評分,總分值100分??h市區和高新區的評分辦法是:項目投資計劃的貢獻率,滿分10分;項目的實際投資完成率,滿分30分;開工項目的實際開工率,滿分10分;竣工項目的實際竣工率,滿分10分;項目拆遷完成率,滿分10分;項目交地完成率,滿分30分。市直部門和單位的評分辦法是:項目投資計劃的貢獻率,滿分30分;項目實際投資完成率,滿分70分。
市重大項目“抓拆遷、促落實”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將按照攻堅行動考核評比辦法,組織開展月度、年度考核工作。
與考核評比辦法同時出臺的還有《福州市重大項目“抓征遷、促落實”百日攻堅行動效能督查辦法》。由市效能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分別牽頭,相關部門分別抽調工作人員,成立6個攻堅行動專項督查組,對攻堅項目推進情況進行分片包干、全程督查。督查時間從8月26日至12月25日。
督查組將對項目推進倒排工期計劃表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查各級各有關部門的主要領導是否親自抓重點攻堅項目建設;督查各縣市區是否積極破解征地拆遷推進難題;對進度慢被掛牌的重點項目將進行重點跟蹤,督促責任單位盡快整改到位,實現項目及時摘牌。督查方式以實地督查為主,輔以隨機抽查暗訪核實,包括每周例行督查、每半月預警通報、每月警告通報。
攻堅項目推進及督查情況將納入2016年度市委、市政府績效管理工作。對攻堅項目年底綜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市縣區(含高新區),在本年度績效總評得分基礎上,分別獎勵 0.9 分、0.8 分、0.7分。對攻堅項目綜合得分排名后3名且未達到序時進度的縣市區(含高新區),取消2016年度績效管理評“優秀”等級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