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江通報兩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中秋、國慶兩節將至,為持續嚴明紀律和強化警示震懾,確保風清氣正過節,近日,臺江區紀委監委將近期查處的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予以通報。
第一起是臺江區義洲街道紅旗經濟合作社原兩委成員違規組織公款國內旅游等問題。
2015年3月、4月,臺江區義洲街道紅旗經合社原兩委班子成員施愛萍、林桐新、林忠、林云萍、林雅等人,未經全體社員集體研究同意,兩次私自前往多地旅游,產生費用共計35986元,都在紅旗經合社財務賬報銷。
2016年紅旗經合社換屆選舉審計期間,施愛萍、林桐新等人請相關會計師公款吃喝,花費2073.1元。經研究,分別給予施愛萍、林桐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分別給予林忠、林云萍、林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追繳違紀款。
第二起是臺江區瀛洲街道紅星經濟合作社“兩委”成員違規決策發放福利補貼問題。
2013年8月至9月,臺江區瀛洲街道紅星經濟合作社黨支部書記、管委會主任翁炳雄和管委會副主任江國民、管委會委員林嫩妹等人私自商議,違規購買購物卡用于中秋節慰問。同時,翁炳雄、林嫩妹、江國民及管委會委員翁民建、林財金等人分別領取面值800元的購物卡。
2015年2月25日,紅星經合社召開工作例會研究年終分配問題,翁炳雄、林嫩妹、江國民、翁民建、林財金等人私自商議,以“紅星商務大樓建設工作補貼”“連港花園前期建設工作補貼”等名義,給經合社兩委成員5人發放補貼,共計3.3萬元。審查期間,以上人員已將違紀款退還。經研究,分別給予翁炳雄,江國民、林嫩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翁民建、林財金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對中秋、國慶兩節期間發現的問題線索,將第一時間核查處置,堅持越往后執紀越嚴、處理越重,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用嚴明的紀律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