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江交警查處非機動車 交通違法行為
交警處罰不按道行駛的騎手。本報記者 顏瀾萍攝
本報訊(記者 顏瀾萍 林文婧 榕交警)
昨日下午,根據市交警支隊安排,臺江交警在八一七路與國貨西路交叉口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工作。1個小時內,交警共查處25起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包括不按道行駛、違規載人等。
昨日17時,正值晚高峰,八一七路和國貨路交叉口處車輛川流不息。17時10分許,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在車流中左右穿梭,與正常行駛的小車搶道,場面相當危險,交警當即將其攔下。經過一番教育,該名男子意識到自身錯誤,領了罰款單后自覺往非機動車道行駛。
17時20分許,一名電動自行車騎手經過該路段,后坐上還載著一名成年女子。根據相關規定,成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只允許搭載1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該騎手同樣被處以相應的懲罰。現場,民警在處罰的同時,還耐心向違法騎手講解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的安全隱患,勸導市民遵守交通法規。
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處罰不是目的,市民安全出行最重要,希望廣大群眾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