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施明:預判案情見真章
阮施明,2011年10月參加公安工作,現為福州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第二警務隊副隊長。從警以來,他獲評福州市優秀人民警察1次、福州市公安局優秀公務員1次,獲得個人嘉獎2次。
從警8年,阮施明歷經“派出所民警——刑警——派出所民警”的角色轉換。在與案件打交道過程中,他深刻體會到“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的內涵,也正是在預判中宏觀把握了案件整體框架,尋找到了一個又一個突破口。
細節入手循線追蹤
2018年11月27日,阮施明接到群眾蔡某報警稱電動車被盜。阮施明到場后發現該處位于監控盲區,且案發深夜,一時間找不到目擊證人,偵辦工作一下子陷入困境。
回到單位后,阮施明打開監控視頻,以案發地為中心,逐步擴展監控覆蓋區域。當看到一旁的餐盒,再想到案發時間,他突然找到了靈感。“要想偵破案件,先得把自己擺到案件中,以犯罪嫌疑人的角度進行思考。”阮施明說道。
當月29日凌晨1時,阮施明重回案發地點,走訪周邊的燒烤攤、大排檔。果不其然,商家告訴阮施明,有兩名戴頭盔騎摩托車的男子形跡可疑。阮施明調取了案發前后、案發地附近的多路監控資料,逐步還原兩名男子的行進軌跡,可當電動車往北駛入城鄉接合部后,監控無法繼續追蹤。
“線索在哪里中斷,就在哪里重新獲取。”多年的辦案經驗告訴阮施明,嫌疑人作案時一般圖方便,能走坦途絕不爬坡,車輛能直行絕不轉彎。看著不遠處的小區大門和公園,阮施明斷定:小區是落腳點,公園則是藏贓處。一番搜索后,丟失車輛果然被找到。怎么把嫌疑人抓獲歸案?正當大家想進入嫌疑人居住單元房進行抓捕時,阮施明卻提出等嫌疑人銷贓時再進行抓捕。
守株待兔的方法看似笨拙,有時候卻會獲得不一般的效果。阮施明安排民警分頭行動,當兩名犯罪嫌疑人領著一名銷贓嫌疑人取車時,被抓了個正著。阮施明這才說出了他等待最佳抓捕時機的原因:“電動車盜竊急于銷贓脫手,有了目標后往往還能擴大戰果。”
摸排研判確認事實
2017年9月22日,阮施明接到手機零售商陳某報警稱其被供貨商吳某詐騙,涉案金額300多萬元。
陳某稱,吳某一開始向其供貨,以低于其他供貨商成本價的價格提供手機,利潤確實比原來高。多次合作后,倆人也就建立了供銷關系。可之后吳某提出進貨需先支付預付款,預付款到位后,按訂貨總量的80%先行供貨,還有20%貨量需結清上一筆的款項后再供貨。
與同事探討后,阮施明決定結合詐騙罪名的定義,先從交易流水入手,逐筆確認金額款項,證實是否存在詐騙情節。
如今,回想起案件偵辦經過,阮施明說,那段時間奔波于銀行、商鋪和各大手機供應商,微信步數登頂是常態。“這是相對專業的經濟類案件,平常接觸少,所以碰到了大腦要高速運轉。”阮施明無奈地說道。作為供貨商的吳某,從另一個角度講也是進貨商,根據吳某的賬戶流水,阮施明找到了向吳某提供貨源的手機批發商于某,由此慢慢揭開了整個案件的真相。
原來,吳某也曾經營過手機生意,因管理不善慘淡收場,卻打起了歪主意。在和陳某往來過程中,吳某抓住了陳某貪圖蠅頭小利的心思,先虧本供貨給陳某,在取得信任后提出先行支付高額預付款的要求,而這時的吳某早已沒有貨源能提供給陳某。
“辦案要一層層揭開面紗,只有這樣才能找到隱藏在面紗后的真容。”阮施明的一句話形象描繪了偵辦案件的過程。最終吳某被抓獲歸案,對其詐騙陳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細心指點解惑授業
由于經驗豐富,阮施明逐步成為派出所刑偵工作業務骨干,入職新警或者轉崗到派出所從事刑偵工作的民警在他的帶領下,也慢慢學會以“預”字為先,綜合分析案情,想辦法查找案件線索,預審時注重謀略技巧。這不,民警邱健就在阮施明的指點下破獲了不少案件。
2018年8月,邱健轉崗到派出所工作,經辦的第一起案件就是涉毒案。被抓獲的吸毒嫌疑人曹某玲很快承認了吸毒的違法事實,但對毒品來源拒不交代。邱健突破不了口供在一旁干著急,阮施明看在眼里,把邱健叫到一旁慢慢說道:“雖然我們現在掌握主動權,但要更宏觀進行把握,要比他的思維跑得更快,找到拒不交代的原因,這樣才能更好突破口供。”
平復著急的心情后,邱健再次走進訊問室,改變原先單刀直入訊問的方式,旁敲側擊地拉起家常,潛移默化地向曹某玲算起了舉報立功和頑抗到底的“法律賬”,慢慢突破其心理防線。隨后,曹某玲主動交代了毒品來自于一名外號叫“高熊”的人。
“高熊”和曹某玲約定凌晨4點在一個四通八達的路口交易,這對實施抓捕無疑是個難題。邱健向阮施明講述抓捕思路并探討可行性,“交易地點不一定就是抓捕的地點,要事先想到可能發生的所有情形,這樣才能做到隨機應變,不能合圍也可以甕中捉鱉。”阮施明的一番話令邱健茅塞頓開。
當日的抓捕行動印證了阮施明的思路是正確的,邱健順著“高熊”的動向,突入其租住的房屋,將其順利抓獲,當場繳獲毒品冰毒0.4克,在其住所還抓獲了另一名涉毒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