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迷途中的一盞明燈 ——記臺江區檢察院未檢科女檢察官蔡志洪
“檢察官姐姐,我現在和媽媽在寧德這邊的一個小島上生活,將來我打算去遠洋漁船上打工。”日前,臺江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女檢察官蔡志洪收到了一封從寧德寄來的一封信,署名是“希望”。信上的字雖然有些歪歪扭扭,但可以看出寫信的人很用心,一筆一劃都很認真。
“看到他能走上原本應該走的路,我很欣慰。”蔡志洪告訴記者。
她是“解惑人”
這個署名為“希望”的男孩,姓高,是蔡志洪去年處理的一起尋釁滋事案的嫌疑人,不滿18周歲。“他伙同幾名和他差不多年紀的男孩子打群架,性質比較惡劣。”蔡志洪回憶第一次提審小高的情形,“當時我去看守所提審他,他一句話都不肯說。”
經過與同事商量,蔡志洪聯系了臺江鯤鵬社工機構,由社工聯系小高的父母,并且走訪他的學校,了解小高的家庭情況。“經過我們了解,他父母早年離異,他跟著父親一起生活。就在他出事前,他父親因為避債離家出走,親生母親在寧德一個小島上打工,母子倆多年未見。”蔡志洪說,她發現幾次提起奶奶,小高都眼含淚光,于是她聯系了社工和小高的奶奶,一起來到看守所。見到奶奶,小高認真完整地供述了整個案件事實,并且配合公安機關抓捕了同案犯。
在法庭上,小高見到了許久未見的母親,兩人緊緊地擁抱在一起。小高后來被判處緩刑,和媽媽回到了寧德。他經常寫信給蔡志洪,向她訴說青春期的歡樂與煩惱。
“每一個未成年嫌疑人的背后,都有不同的家庭背景,了解他們的家庭情況與成長經歷,也許可以從這些入手,挽救一個孩子。”蔡志洪說。
她是“守護者”
“總算把他們給繩之于法了。”在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蔡志洪和同事們追查了5年,終于將性侵多名少女的嫌疑人楊某以及幫楊某尋受害人的陳某和高某送上了審判席。
事情發生在2011年,警方接到初中女生小文的報警,稱其與同學外出喝酒后被人性侵。“小文那時候才14歲,她和高某(15歲)是閨蜜,被高某和男朋友陳某(16歲)叫出去吃飯,喝了幾杯啤酒后就沒了知覺,醒來之后發現自己被性侵。”由于已經時隔多日,取證困難,高某和陳某對此事矢口否認,整個案件移送到檢方時,因為證據不足而被退捕。
蔡志洪說,檢方作出退捕處理,并不意味著不管這件事。檢方根據小文提供的線索,找到其他被性侵的女生,由多名女生對高某和陳某進行指認。
“高某和陳某被多名女生指認后,最終供認了事情的真相,是一名40多歲的成年男子楊某教唆他們幫助尋找14周歲左右的女孩作為性侵對象。”這個案件雖說并不復雜,但是為了掌握充分的證據材料,蔡志洪與同事多次指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終于獲取了有力證據,成功將3人繩之以法。
她是“授漁人”
雖說是“85后”的年輕檢察官,但6年基層辦案經歷,讓蔡志洪有了敏銳的洞察力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她常說:“‘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對于部分未成年人,一次性的幫扶不是解決之策,讓他們掌握一門生存技能才是根本。”
小劉(17歲)通過爬窗方式進入老板王某的臥室,盜走一臺筆記本電腦。案發后,被盜筆記本電腦已追回并返還被害人。在案件審查中,蔡志洪發現小劉因厭學、逃學,獨自一人到福州工作,一時氣憤而實施盜竊行為。因其犯罪情節較輕,依法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處理決定。
案件就此了結,蔡志洪找來小劉問:“你想學習一門技術嗎?”他低著頭小聲說:“我喜歡做菜。”蔡志洪找來一家企業,讓小劉在里面打工,由檢察官、司法社工定期對其進行跟蹤幫教。幫教到期后,小劉變得樂觀、開朗。
蔡志洪說,現在她常想象著這個青春少年,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意氣風發地生活。她越發覺得,用愛心去挽救一個孩子,再辛苦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