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長失聯裸官涉腐1.7億 落馬貪官有啥共同點?
央視網消息:2018年2月8日,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蘇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李云峰受賄一案。
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云峰利用擔任江蘇省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辦公廳主任、省委常委、秘書長、省政府常務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調整、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及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77萬余元。李云峰受賄案將擇期宣判。
根據李云峰公開的簡歷,筆者發現他曾經是黨的十八大代表,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十二屆省委委員、常委,省十一屆、十二屆人大代表。曾經擁有如此多“光環”的李云峰是如何從云端跌落的?筆者從中紀委公布的涉及李云峰的“雙開”公告中發現其中有一條“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只此一項,這位省部級高官的落馬之路我們就可管中窺豹。
請示報告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的一項重要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是組織紀律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四個服從”的具體體現。可以說,這項制度是一項嚴肅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習近平在《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強調了關于請示報告制度的重要性:
“當前,在請示報告制度方面存在不少問題。有的干部目無組織,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組織上都不知道,泥牛入海無消息。有事要找他們,眾里尋他千百度,頗費周折。孔子說‘游必有方’,我們的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是連這一條都做不到,那就成問題了。對不請示報告的干部,黨組織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問題的前兆。”
“有的領導干部不知哪來的神通,辦了好幾個身份證,違規辦了因私護照甚至持有外國綠卡,有的有幾本港澳通行證,有的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國外去了,根本沒給組織上說一聲,沒把組織當回事!這些都要查,查出來就要處理,不搞下不為例。領導干部獨往獨來、天馬行空,遲早會出問題。這方面我們是有深刻教訓的。”
這一席話揭示了一些黨員干部在應該向組織報告個人事項時避重就輕、自由散漫,甚至刻意隱瞞的現象,他們總試圖脫離組織的約束和監督,而一旦出現這種念頭或是行為,離出問題已經不遠了。
天津市委原委員、津南區委原書記呂福春2010年離婚后,為了掩人耳目、欺瞞組織,仍然與前妻以合法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同時對前妻借他的身份私下進行權錢交易也置之不理、聽之任之。最終,呂福春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中共天津市紀委通報強調,呂福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天津市首位受到立案審查的現職區委書記。正如他在懺悔書中說的:“自己沒有過好美色關,沒有守住道德底線”“沒有處理好家庭關系,當時如果把事情處理干凈,也不至于把自己扭曲得不像人樣,為彌補這些,在邪路上越陷越深”。
呂福春沒有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的婚姻情況,沒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表面上看這種行為是小事,但實際上是組織紀律性差的典型表現。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背后往往隱藏著非常嚴重的問題,有時候甚至成為黨員領導干部腐化墮落的一個隱性指標。
2014年,河南省洛陽市原副市長郭宜品失聯事件引發輿論沸騰。據有關媒體報道,郭宜品在河南省伊川縣任縣委書記期間,該縣曾發生過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造成44人遇難。而郭宜品被曝為了避免被追究責任,保住自己的“烏紗帽”,曾向當時的某位高官進行了巨額賄賂。當郭宜品聽到自己將被調查的風聲后,立刻成了驚弓之鳥,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費盡心機出逃,在湖南長沙一所民居內“隱居”一個多月。同時,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郭宜品的孩子早就已經在國外,其妻子辦理了假身份證后也不見蹤影。最終,郭宜品被警方抓獲。
郭宜品
除了以上兩個事例,我們會發現落馬貪官里還有很大一部分人存在隱瞞個人事項的行為。
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時,只寫了自己的一處房產,然而群眾卻舉報其名下房產多達十幾套。后經過調查,姚木根利用擔任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江西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皮海如等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審批、承攬工程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收受上述單位和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00多萬元。姚木根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姚木根受審
而廣東省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更是“裸官巨貪”的典型代表。他向組織瞞報妻女移居香港的事實,并且違反規定長期持有因公往返港澳通行證,多次私自出入境。2013年11月2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吳湛輝因涉腐1.7億多人民幣,數罪并罰被判處無期徒刑。
向組織請示報告個人事項并不是可有可無的小事,而是有可能決定一名黨員干部政治未來的重要制度。如果官員們都能做到誠實守信報告個人情況,中國的官場就不會出現盧恩光這樣的“五假干部”,老百姓也就會給予官員們更多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