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一年闖紅燈超5次 你的貸款或批不下來
失信主體將被列入“黑名單”
福州新聞網12月4日訊(福州日報見習記者 顏瀾萍)為加快公安交通管理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市場秩序,提高交通參與者的誠信意識,營造良好的出行環境,日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制定了《公安交通管理領域聯合懲戒實施細則》。
“聯合懲戒對象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并被列入公安交通管理領域‘黑名單’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及相關人員。”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道路交通安全領域失信主體存在14種情形,公安部門將按照規定程序將其列入“黑名單”。
據悉,這14種情形包括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被吊銷駕駛證,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等。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個季度內發生闖紅燈、不按道行駛、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2次以上或者一年內累計發生5次以上的。外賣、快遞非機動車駕駛人一個月內發生2次違法以上或者一年內累計違法5次以上的也將被列入‘黑名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公安交通管理領域聯合懲戒實施細則》新增非機動車多次交通違法的懲戒內容,進一步擴大懲戒范圍。
列入“黑名單” 跨部門聯合懲戒
一旦被列入公安交通管理領域“黑名單”,失信主體將會受到哪些懲罰措施?
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失信主體依法予以處罰外,各相關部門還將依照有關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懲戒措施。
通過“信用中國”“信用福州”“信用交通”等網站依法向社會公布失信主體信息,對失信主體參評文明單位、道德模范依法予以限制。同時,行業協會商會對會員失信行為進行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
此外,《實施細則》還會將失信當事人的失信記錄作為辦理車輛保險業務及厘定相關費率的參考,對其采取提高費率、實行最高費率或增加風險費率、附加條款等措施;將失信當事人的失信記錄作為金融機構對失信當事人融資授信的參考,進行必要限制。
失信主體可申請消除失信記錄
那么,失信主體如何消除失信記錄?“失信主體可主動申請消除失信記錄。1年內參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滿30天的,或因見義勇為被市級以上表彰評為先進個人的,可以對交通失信記錄進行修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失信主體列入“黑名單”的有效期原則上為自發布之日起2年,有效期滿系統自動修復。除信用記錄有效期滿系統自動修復外,對交通失信記錄有異議或其他需要修復信用記錄的,由當事人向屬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自公安交通管理聯合懲戒工作實施以來,交警部門已將8561條被列入公安交通管理領域“黑名單”的數據信息導入福州市聯合獎懲系統和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