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傳教育,臺江好人有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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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是檢察機關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舉措,也是履行保護未成年人法定職責的重要方式。下面,讓我們一起去看看臺江好人、臺江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福州第四中學、群眾路小學法治副校長蔡志洪的“履職日記”,了解她和臺江學子之間發生的故事……
我是一名檢察官,也是一名法治副校長。從2010年第一次以“老師”身份走進校園至今已有十幾個年頭了,走遍轄區內大大小小的學校,用法律為孩子們消除困惑,用法律助力他們起飛翱翔。
今天,又一場“模擬法庭”活動順利結束,看到同學們的燦爛笑臉,讓我又回想起第一次制作“模擬法庭”普法活動的情形,活動上孩子們嚴肅認真的稚嫩表情讓我記憶猶新,忘不了他們稚嫩的臉龐,忘不了他們求知的眼神,忘不了他們解惑的笑臉。
那是一個陰天的早上,我如往常一樣來到辦公室,打開案卷,開始一天的工作。這是昨天新收的一個案件。最近,臺江區發生多起未成年人聚眾斗毆案件。 “雖然我看到別人帶工具了,但是我又沒有帶工具,為什么認定我持械”“是**把人打傷了,我只在旁邊,沒有動手,為什么就認定我犯罪了?”……
從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十來年,孩子長大了一茬又一茬,這樣的辯解卻還是那么相似。我陷入了沉思……
我如往年一樣來到學校,和校長、老師進行座談。老師向我反映,“現在正值暑假,學生空余時間多了,暑期有些學生在校外,我們無法管理到,總是擔心害怕自己的學生在暑假期間有沒有被不良的朋友帶去做什么違法的事情。”“他們最近喜歡玩什么劇本殺,看他們經常約著去商場玩,我看那些劇本殺有犯罪情節,也不知道適不適合未成年人玩……”
能不能將法治教育與未成年人喜歡的方式結合起來,既然市面上 “劇本殺”的情節“少兒不宜”,我來試一試編一個適合未成年人的“劇本”?這事要是成了,可是全市第一次嘗試,校園普法又多了一個新途徑!這個想法讓我興奮,我迫不及待和同事分享了想法。
等不及上班,結合手上在辦的案件,迅速梳理出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律認識誤區,主要從聚眾斗毆罪的構成要件、持械、斗毆中致人重傷的情況作為案件分歧點,將案件改編為模擬法庭劇本,通過法庭上犯罪嫌疑人辯解,律師辯護,法官、檢察官說理,還原真實庭審過程,針對青少年常出現的認識錯誤進行詳細分析,讓他們自己“說”出自己的錯誤。
經過緊鑼密鼓的彩排,我們的“劇目”在開學前“上演”了。孩子們身穿“制服”,“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百九十八條和第二百零九條等規定,我們受臺江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并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現對本案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如下意見,請法庭注意……”精神飽滿、字正腔圓又略帶稚嫩的聲音在臺江區檢察院模擬法庭響起。
同學們演技“炸裂”,“公訴人”指控義正辭嚴,“審判員”控庭威嚴莊重,“辯護人”辯護唇槍舌劍。
旁聽席上,我依稀看到了這些審判席、公訴席、律師席甚至是被告席上的孩子們長大成為我的同事、律師的樣子……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成為孩子們這個暑假最有趣的“游戲”,也是孩子們開學的第一課。莊嚴的國徽下,孩子們收獲的法律知識更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這也是我作為一名“法治副校長”的職業“追求”。
近年來,臺江區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推動形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與實踐的立體化工作格局,以制度建設為切入點、以檢校共建為著力點、以解決問題為落腳點,根據不同校情,制定普法課程,采用“線上+線下”的方式開展普法,成為臺江區一張閃亮的司法名片。結合電子煙、幫信犯罪、紋身治理、校園欺凌等時事熱點,開展模擬法庭、探秘檢察院、“小小檢察官代言人”等普法活動,受眾達200多萬人次。
內容來源:臺檢在線
綜合編輯:中共臺江區委文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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