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最新通知!事關四城區征地補償!
注意!
事關征地補償
福州四城區這項標準有變
最新通知來了!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
四城區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
榕政規〔2023〕12號
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資源部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工作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3〕29號)要求,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我市四城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結果公布如下:
一、本標準適用于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四城區范圍內的征地補償。
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是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組成。其中土地補償費占40%,安置補助費占60%。
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分為2個檔次。其中Ⅰ級區片9.6萬元/畝、Ⅱ級區片4.8萬元/畝,具體見附件1。
四、征收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補償標準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和地類調節系數計算。地類調節系數具體見附件2。
五、使用國有農用地的,參照農用地所在區域(區片)的征地補償標準執行。
六、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做好新舊征地補償標準的銜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新補償標準實施前已經依法批準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七、本通知自2023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四城區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榕政綜〔2017〕74號)文件中規定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不再執行。
附件:
1.福州市四城區征地區片劃分及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一覽表
2.福州市四城區地類調節系數表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來源 福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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