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江通過一批人事任免
12月24日,福州市臺江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一批人事任免。
福州市臺江區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2024年12月24日福州市臺江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池奇波同志為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福州市臺江區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高艷芬同志辭去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12月24日福州市臺江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鑒于高艷芬同志工作調整,福州市臺江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高艷芬同志辭去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的請求,報福州市臺江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福州市臺江區人大常委會關于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代理院長決定名單
(2024年12月24日福州市臺江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決定池奇波同志為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來源:福州市臺江區人大常委會